失去爱 - 4

 *

照片里的男孩就是夏雨,那个女孩的名字叫沈菲。

 

 

*

在高一开学的第一天,当沈菲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夏雨一眼就看到她,感觉自己今生是再也无法忘掉她了。那时,夏雨还不知道她叫沈菲呢。一眼注意到沈菲,并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在开学的第一天,沈菲迟到了。但是夏雨,一直到很久以后,每当回忆到这一刻仍然觉得,那天全班同学坐在教室里,仿佛就是在等待着这一刻,等待着阳光照进教室,然后她从盛夏中走来,站在所有目光汇聚的地方,然后,这个夏天就结束了。那时,夏雨想当一名诗人。这样,他就敏锐地预感到在未来的日子里,自己和这个女孩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重要的事情将要不可避免地发生,而其结果一定是一个注定的悲剧。那时,夏雨喜爱诗歌和数学。数学,他在学校里一流但不是第一。初中时参加过市数学竞赛,得过三等奖。诗歌,他则完全被自己所感动。原因嘛,第一是他已经进入了一个开始经常的不可避免地为自己而感动的年龄,第二才是他想当一名诗人,而不是数学家。在整个青春期里,夏雨看待世界也就因此不可避免地带上了青春期的诗意和人生初始的感伤。他认为伤感是美的,是伤感拯救了世界,而不是无所畏惧。夏雨以为如果人没有了伤感的能力,那世界就没有了爱。只有数学,世界会非常冷酷。

这时,老师问迟到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她说叫沈菲。

然后,老师又问:怎么第一天就迟到了?

她回答,因为公共汽车坏在了半路上,她是一路跑来的。

沈菲。夏雨听到了。他看见沈菲面色绯红,微微气喘,头发有些乱,穿着一条暗红色的裙子。站在教室前面,窘迫而镇定,像这世界里突然出现的,一支由光的粒子汇聚成的玫瑰花蕾,美丽非凡。夏雨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在跳动。

老师说:以后要注意,提前出来,不要迟到。然后,指给沈菲看她的座位,让她坐过去。

夏雨看着沈菲走过来了,坐进她的座位里,就在夏雨座位的斜前方,间隔只有两排,3米,或者6米远。那时夏雨想,这并不是一个不可跨越的遥远的距离。他低下了头,不再去看她。可是,心里仍然觉得老师的批评非常荒谬,难道人生每天要为准备汽车坏在半路而提前出来?这是没有道理的。

真荒谬啊!

 

*

对于市重点的学生,学习往往并不是一个问题。问题是成都有很多雨,有时细如莲丝,像一场没有希望的慢性病。在一场场秋雨中,夏雨很快就变得失魂落魄。

多少年以后,当他读到巴列霍的诗“我将死在巴黎,一个雨天”时,就想起了成都,想起了成都的那些雨,那些青春,和岁月,还有自己在那些青春岁月里仿佛永无尽头的连绵细雨中早已逝去了的忧伤。

一个学期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勇气主动走过去和沈菲面对面说一句话。但他又不能在她的身后把目光从她背影的那引力的漩涡里挣扎着移开,就像在急流中的一根稻草无法自己跳到岸上,就像流星不可能不坠落到地面。除非偶然她回过头来,那吸引力一下子变成了一道巨大的冲击波。那是他最幸福的时刻,也是最可怕的时刻。他期待又躲避着的。可是,只看着沈菲的背影不过是使他徒然神伤。直到寒假来临,就要看不见沈菲了,夏雨才终于感觉到解脱,却更加苦恼。他想一放假就甩开烦人的弟弟独自一人去远游,至少去走一趟青城山。“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消魂。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尽管还没有和沈菲单独说过话,但自己已经为她写下了很多首诗了。

 

*

在想象里,夏雨已经和沈菲共同经历过种种苦难。沈菲断过胳膊、断过腿、曾经被大火毁容、被社会上的坏孩子欺骗、抛弃,但夏雨一次次拯救了她,并发誓要永远爱她,爱她到死,当然是他自己死,死在她的怀里,死在她的,冷酷的或者甜蜜的,怀抱中,死在她的,炙烈的或者飘忽的,爱里。有一天,当沈菲老了,容颜尽衰,夏雨这时才走到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胜过青春年华那空洞的美丽。他们一次次在飘着细雨的清晨相遇;在一个雪花飞舞的夜晚,夏雨第一次吻了沈菲。

在幻想中,世界是优美的。那里的成都在下雪。

而且,幻想是容易的。比生活容易得多。但这是夏雨在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

整个假期,夏雨并没有去登山或者远足,他把孤零零的身影一个个撒在了成都街头巷陌的每一个角落,但他始终也没有遇到沈菲。他觉得,成都好大啊!

 

*

当然,更多的时间里,夏雨一个人待在家中,看书,写日记,做数学。写日记,让他回忆起一天里的每一个细节,而在回忆中灵感就会不时地迸出;做数学,能让他忘掉一切,包括沈菲,包括他的快乐和痛苦,和时间,也就是说,数学是另一个世界。有时他想做一个数学家是幸福的,但生命短暂;做一个诗人是痛苦的,而这痛苦注定漫长。只有李明宇会来找他。李明宇是他的同班同学。夏雨参加了文学小组,明宇参加了航模小组。他们住得近,明宇也喜欢文学,而夏雨也喜欢数学。明宇的航模比夏雨的数学要好,拿过市里的一等奖。夏雨觉得明宇的身上总有阳光。他乐观开朗,性格外向,像跳动的火焰。他说过自己未来要成为中国最好的飞机设计师,为中国设计出自己的波音。夏雨从来没有对同学说未来要成为一名诗人。但他喜欢看明宇操纵模型飞机在天空中飞翔。而且,明宇会带来很多沈菲的消息,比如他说沈菲会弹钢琴,弹得相当棒,她能弹巴赫。那个年代,学校里会玩乐器的人寥寥无几。有一个男生拉二胡,但这徒成为笑柄,因为二胡嘛,太土啦;另一个男生会拉小提琴,受到了女生的倾慕,但拉小提琴太女气;还有一个女生拉手风琴,这就没什么感觉了,她抱着手风琴显得吃力,而且长相平平。在年底的一次文艺晚会上,这个女生穿着裙子,坐在台上演奏。当她岔开两腿,露出微笑,开始拉琴时,造成了一阵小小的骚动。那时夏雨就坐在正对她的内裤的台下。他闭着眼,听完了演奏。虽然什么也没有听进去,但晚会结束后,他们坐在正面的几个男生,立刻被风传为演奏整个过程中都睁大了眼睛,流出了口水。当夏雨听到沈菲能弹巴赫时,就觉得她更是冰清玉洁就像女神一样了。“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她停在明宇的飞机都达不到的天空之外,自己就更是永远也无法得到她了。这样的想法让夏雨感到幸福。

那时,成都的天很蓝,而且宽阔。

 

*

在高一下半学期,夏雨第一次走进了小陈老师的暗房。

小陈老师是他们的语文教师。文学小组就是他组织的。在那里,夏雨第一次听到了小陈老师朗诵英文诗歌。英文诗一旦朗读出来,给夏雨带来极大的震动。不是因为它的内容,而仅仅是它的声音。单单那声音就华美如音乐一般。当夏雨在高三的物理课上学到了光的波粒二重性时,他马上就又想起第一次听小陈老师朗读英文诗歌给他带来的冲击。那天,小陈老师讲到了西方语言的音乐性。由于中国的文字和单音节的特点,使得它的诗歌在音乐性方面有很大的困难。夏雨觉得,西方的诗是波,汉语的诗是粒子。可惜在这里,光是分离的。东方和西方,光是分离的。

但夏雨仍然爱中文的带着金属光泽和玉的圆润的颗粒感。他爱鲁迅,胜过沈从文。就是因为鲁迅的文字像金属像玉,沈从文的像汉白玉。

而小陈老师还没有女朋友呢。他总是衣着考究,干净整洁。在秋冬围一条长得夸张的白围巾,就像上海滩里的小马哥。小陈老师喜爱摄影,有一台上海海鸥相机。这是一台长方形的相机。相机前有两个大眼睛,但是是竖着上下排列的,像一个人歪着脑袋在看你。照相时相机挂在胸前,扯开机顶的盖子,低头看着机器里明亮的取景器来构图,对焦。那时摄影还是用胶片,玩的人非常少,摄影是一种高尚情调的符号。在夏雨的眼里,小陈老师喜欢过一种精致的生活。他温文尔雅,语声柔细,有一点女气,夏雨觉得他不够阳刚。那时,夏雨绞尽脑汁想要变得更男人一些。小陈老师喜欢夏雨。有一次,把他带进了自己冲洗照片的暗房。

暗房是用学校地下室的一间空房改造的。因为,小陈老师身兼学校的业余摄影师,学校就把这个空闲的房间给他用。房间不大,有三张桌子,两张长条形的,一个放在水池边,桌子下面摆满装着药剂的瓶瓶罐罐,上面都贴着标签,残留着一块块黑褐色的药汁的污渍。桌上有塑料托盘、量桶、量杯、温度计、剪刀、棕色玻璃瓶、白色塑料漏斗。另一张长条桌靠在邻近的墙边,上面有许多纸袋子、笔、本子、计时器,一只黑色的布口袋,还有一台裁纸用的铡刀。第三张桌子是个小方桌,上面放着一台放大机,就是一个水平台面上架起的一只可垂直升降的镜头,用它就能把底片的画面投影在相纸上产生最终的照片了。这台放大机很贵,花了小陈老师不少银子。

在暗房的空中拉着3条铁丝,上面挂了许多用木夹子夹住的很大的照片。那是一张张飘浮在空中的影像,在暗红的光雾中,有浮动的笑脸,老房子的屋檐,弯曲的街巷,车流,落日的余辉,和盛开中的鲜花,但一切都静止在时间里,而且都是灰色的。徜徉于黑白影像之间,夏雨沉迷在那神秘的灰色中。在小陈老师的暗房里夏雨才知道,原来黑白摄影不是黑与白,而是在黑白之间千变万化的灰。它让夏雨明白世界在本质上是灰色的。

这一学期,夏雨和沈菲有了更多的接触,但都是和许多同学在一起。这只能让夏雨更加忧伤。离她越近,就离她越远。只有靠近她,才会感觉到她有多遥远。沈菲在班上长得最漂亮,明宇认为,在学校里至少有两个女孩比沈菲还漂亮。夏雨没有反驳,但他当然不会认同。在学习上,沈菲在班里排第三,在女生里排第一;夏雨排第四或第五,他并不太在意排名,但排在沈菲之下,加重了他的自卑,也使他对沈菲的爱带上了崇拜,和无端的罪责感;明宇排第二;第一是一个比他们小两岁的男生,他不是人,完全还是个孩子,是个神人,从来不听课,老师也不管他。

 

*

在这一学期明宇经常谈到沈菲,但夏雨想要听到的更多。

 

*

夏雨想给沈菲写信。其实,是鼓起勇气把写过的信交给她,哪怕是其中的一封。随便哪一封。但他不敢。他害怕把信交给她,更害怕信交到她手中的那一刻,他的爱就不完美了。就像那些黑白照片,一下子带上了色彩。在这一学期,夏雨读了纪德的《窄门》。他相信真正的爱就是刻骨不忘永志在心,而不是肉体的接触和长相厮守。

但在学期末,噩耗传来。明宇告诉夏雨,有人给沈菲写信了。他用的是”情书”。但幸好,沈菲把信给退了回去。

感谢上帝!

 

*

这个暑假,明宇有些沉默。在一次飞行中,他操作失误。飞机一头栽下来,摔烂了。夏雨知道航模很贵的。但明宇说:这是自由的代价。自由是有代价的。在他们这个年纪,都开始以为懂得了一些深刻的道理,都爱绞尽脑汁说一些貌似深刻的话,而从未想到那或许只是一种青春的正在逝去的诗意。

 

*

到了高二,学习更紧张了。一些同学的眼睛开始不行了。班里经常调座位。但是,夏雨和沈菲的关系却始终保持不变。她就在他的斜前方,间隔两排。在他抬起头的眼睛里,低下头的余光中,总能看见她。可是有一天,明宇调到了沈菲的身旁。他在检查时发现视力急剧下降,但他并没有带眼镜。据说,他现在尚处于假性近视的阶段,注意用眼卫生还可以恢复。夏雨看着明宇和沈菲坐在一起,在自习课上经常说说笑笑。他开始做更多的数学题。晚上写日记。在这一学期里,阳光又重新照耀在明宇的身上。他非常快乐。成绩仍然位居全班第二;在第三的位置上是沈菲;第四,或者第五是夏雨。

 

*

暗房里空气是红色的。

每当工作时,小陈老师就会打开一盏红色的灯。人走在红光里,所有的东西都变成暗红的颜色了。每一张照片都是不可重复的,有时候你需要一点儿运气才能拍到一张好照片。那时小陈老师对夏雨说这句话时,夏雨看到他在暗红色的空中向自己眨了一下眼睛。他告诉夏雨,他摄影是想记录。摄影是真实的。所有的摄影都是关于时间。而他现在拍的project就是:中学时光。小陈老师说,等到我们老了,这些记录就会显出它们的价值。因为,我们这个时代必将逝去。小陈老师说,未来将是一个变化非常快的时代。人类的变化就是越来越快,而未来会更快。但会快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是尽头谁也不知道。也不知道是越快越轻,还是越快越沉重。在物理世界里,物体接近光速时会变得非常沉重。在未来,我们现在这样的中学时光将变得难以想象,我们今天的生活也会变得难以想象,而这些照片就弥足珍贵。因为,现在没有人想去记录下这些中学的时光。他们没有觉得这样的生活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生活。当时,夏雨在听时印象最深的是小陈老师说话时用的是“等到我们老了”,而不是“我老了”。另一个让夏雨记忆深刻的是,小陈老师随后说,但也可能现在在这个国家里,有另一个人正在做着和他一模一样的事情,甚至可能用着和他一模一样的相机,胶片,在同样的时间里,和他同样的年龄,甚至在冬天里都围着同样的一条白围巾。夏雨后来把这些话语都写进了他的小说。

夏雨看到小陈老师拍的那些学校的照片中,还有很多是傍晚空寂的校园,教学大楼,空教室,和没有人的操场。每天放学,人去楼空之后,小陈老师爱一个人抱着他那台宝贝的海鸥相机,独自在学校里徜徉。在两年后的一次大学生的活动中,小陈老师不幸被流弹击中,子弹穿过他的头颅。他想记录一段时间,但没有人看过他拍的照片。他和他的放在学校暗房里的遗物被草草火化。那些悬浮在卤化银明胶中的亿亿万万的灰都到哪里去了?没有人知道。在进入大火的一瞬间,它们就都变成了一股卷曲的黑烟,没有了。夏雨也不知道。其实,他们这些同学毕业以后并不知道小陈老师的事情。在夏雨的记忆里,小陈老师一直多多少少有些女气,不是很男人。

 

*

高三开学班里扫除时,夏雨和沈菲被分配在一起擦玻璃。高三的学生已经没有几个人会认真大扫除了。大家都在边干边说说笑笑,以说笑为主,以干活为幌子。只有夏雨一直认真地擦玻璃,显得有些太认真了,仿佛擦玻璃是关乎他命运的一件重要的事情。这激起了沈菲对他的好奇。最后,她轻声对夏雨说:歇一会儿吧。这时,小陈老师挂着他的相机来给同学们拍照。夏雨于是就和沈菲坐在窗前,留下了一张他保存一生的照片。

照完相后,沈菲主动和夏雨说话。她知道夏雨写诗,问他为什么喜欢写诗?为什么喜欢写诗?这可真把夏雨难住了。就像为什么他会喜欢沈菲。后来夏雨问沈菲:是不是觉得写诗特别傻?沈菲奇怪地反问:为什么?夏雨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沈菲对他说:她也喜欢诗歌,还经常偷偷看小说,经常晚上用被子蒙住头打着手电看。夏雨笑了。大家都这么干嘛。沈菲笑着说:她不知道为什么家长、老师都不让学生看小说?夏雨说:怕影响学习呗。沈菲说:可是在语文课,英文课里为什么要教小说?夏雨说:怕读的太多影响学习,小说有吸引力呗。沈菲说:但是如果一个人成天做数学,就不会被家长、老师担心、制止。夏雨说:是的。沈菲问:可这是为什么?夏雨一下说不出来了。沈菲又说:如果一个人天天看英文的书,天天看生物的书,物理的书,化学的书,都不会像看小说那样那么让家长和老师担心,所以说小说是非常奇怪的。是一种让人害怕的东西。而且很少有人对于数学、物理、化学、诗会像读小说那么上瘾。有这样的人,但很少。夏雨这时说:小说是毒品。沈菲笑了。夏雨想了想又严肃地说: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他问沈菲喜欢看什么书?沈菲说:上学期一直在看金庸。她都看过三遍了。但只能借着看,因为家长不让她看小说。那些书借来借去都被看烂啦!《鹿鼎记》和《射雕》最惨不忍睹。夏雨说:是的,是的。沈菲说:每回看到这些破破烂烂的书就想笑。夏雨问:为什么?沈菲说:因为她想如果把这些书和那些仍然崭新的书放在一起,那么那些新书是多么可怜的!你懂我的意思吗?夏雨说:是的,是的。他又说,自己的父母不喜欢他写诗。他从来不敢给他爸爸读自己写的诗。沈菲笑了,但并没有表示她想听夏雨给她读一读他写过的那些诗啊。

晚上,夏雨失眠了,幸福得像个傻瓜。但是,头脑里很乱,像发疟疾,一会冷,一会热。冷的时候是想到自己白天的表现太傻了,比如,沈菲说把那些被看得破烂的书和那些没有多少人看的书放在一起时,那些无人问津的书显得多可怜,自己应该反驳,那未尝不是另一种幸福。但他马上想:不行,这太肉麻了。或者说:被多数人看的书往往是因为喜欢,但被少数人看的书可能才是真正的被爱;不不,这也不好,还是太肉麻。那可该怎么回答呢?不久,他脑子又开动发热,想到了沈菲对他说的那么多的话,那声音是如此的温柔,那话语是如此的甜蜜,久久回响在他的耳边。夏雨无法入眠,他睡不着思绪纷繁,却一直紧闭着眼,不敢睁开。所以也就没有看见,窗外紫罗兰色的天空,今夜是否布满了星光?

 

*

他决定这一学期要给沈菲写一封信,在信里只需要简简单单地告诉她,他爱她!这就足够了。但不久,他就又犹豫了,想:或许应该用一种更能打动人心的诗的方式,或者说更加准确的微积分的方式,告诉她他第一眼看到她时的感受;他在这两年来对她的思念;他所受到的用分秒和百年计算的煎熬;当他接近她时所感受到的在接近光速时的巨大的以指数递增的沉重,这沉重就是他一个人所经历的那些应该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所有的痛苦的总和。这一回,他要把信悄悄放进她的书包里。但是,随后他又想可能还是等到高考结束后,他亲自把信送到她的手里,然后看着她的眼睛说出他的爱更好。但他是否真的有勇气看她的眼睛,就算他敢站在她的面前说出:我爱你!他,也完全不知道。

那他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失去爱 - 12

失去爱 - 1

失去爱 - 9